各学院:
根据《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16号)有关规定,对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依据
《河北农业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16号)关于毕、结业有以下规定:
1.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
2.毕业学期初,本科(含专接本)学生所获学分比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少 20(不含)学分(不包含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以内的,学生可以选择结业或者延长学习年限。
3.本科(含专接本)学生所获学分比人才培养方案(不包含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规定的学分少 20学分及以上的,应当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如不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同时达到以下条件的,可做永久结业处理。
(1)所选课程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数量和课程结构;
(2)参加了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3)修够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学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
二、学院审核
本科学生:学院依据培养方案各模块最低学分要求及体测成绩进行毕业资格审核(不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平均学分绩达到70分者可以获得学位(暂定),最终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的学位授予标准为准。
专科学生: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对专科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请各学院于5月6日17:00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下发给学生核对。
三、学生核对
学生于5月7日9:00登录教务系统,查看“综合查询”中的“方案完成情况”,核对修读学分是否准确(不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如学分统计有误,学生需及时上报学院教务办,学院教务办负责收集、解决问题,并于5月10日17:00前向学生反馈结果。
四、结果上报
各学院5月13日17:00前将《学院2021届本、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结果》(附件1)电子版发到李杨OA系统邮箱,纸质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311室。
学生完成所有实践环节后,将《学院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实践环节或毕业论文(设计)审核结果》(附件2)电子版发到李杨OA系统邮箱,纸质版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盖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311室。
五、其他事宜
1.预延长学习年限学生于5月19日17:00前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停做毕业设计(论文)。
各学院及时汇总本学院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电子版发到李杨OA系统邮箱,纸质版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老办公楼311室。
2.预永久结业的学生,须提交永久结业申请书(附件3)。学院审核同意后,学生需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学院汇总永久结业申请书,于5月19日17:00前交至老办公楼311室。
附件: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通知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